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楼主: 寒风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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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幻梦异侠] 梦入神机新作阳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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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1#
 楼主| 发表于 2009-8-8 16:14:05 | 只看该作者
梦入神机其他作品下载
黑山老妖

[ 本帖最后由 寒风泪 于 2009-8-8 16:15 编辑 ]
32#
 楼主| 发表于 2009-8-8 16:17:28 | 只看该作者
佛本是道

[ 本帖最后由 寒风泪 于 2009-8-8 16:33 编辑 ]
33#
 楼主| 发表于 2009-8-8 16:36:34 | 只看该作者
龙蛇演义

[ 本帖最后由 寒风泪 于 2009-8-8 16:38 编辑 ]
34#
 楼主| 发表于 2009-8-8 16:58:00 | 只看该作者
正文 第三十七章 散花楼苏沐 上
    这几天,侯府之中因为元妃娘娘就要驾到而大兴土木,不过在素有规矩的管理下也显得井井有条,洪易住的桂花厢房是招待客人住的,相隔了几层院子,又有桂花树林的阻隔,就算侯府里面闹翻天了也很清净。

    但是洪易却感觉不到一点儿的清净,原因就是那四个丫鬟。

    四个丫鬟分别是紫玉,红玉,黄玉,蓝玉。

    赵夫人指派了这四个丫鬟,本来是给洪易端茶倒水,洗脸洗脚,洗衣更衣干一切杂活儿伺候的,但是现在却成了监视洪易最为厉害的四只苍蝇。

    洪易怀疑自己这几天就算是晚上起来小便,都会被四个丫鬟知道,从而禀报给大夫人。

    而且细心的洪易还发现,自己的一些衣服,书籍,时常有细微翻动的痕迹。幸亏他有准备,《弥陀经》早就贴身入肉收藏,而几十本《武经》也都已经熟记焚烧。并没有留下任何让人可疑的东西。

    不过这几天的暗中观察,他也看出了这些丫鬟的实力。

    赵夫人身边的这四个丫鬟身手都不错,手脚轻灵,猫一般的敏捷麻利,居然个个都是筋肉练得灵活坚韧的人物,以洪易的估计,这些丫鬟别看身材纤细,但真正打起来,随便掀翻两三个壮汉不成问题。

    洪易自付就算是现在自己练了牛魔大力拳到武徒的境界,如果打起来,最多也只能战胜两个,四个一起上,自己必败无疑。

    揣摩到这一点,他心里也暗暗吃惊。

    “这些丫鬟都是从南方采买局买过来的,会武功,身子骨坚韧倒也不稀奇。不过赵夫人身边的那个曾嬷嬷,武功身手非凡倒还罢了,居然还会神魂出壳,这就令人奇怪了,赵夫人到底是什么来头?我只知道她家是南方的名门望族,朝中三代大学士,但是现在看来,并不是一般的大家族……..”

    洪易对赵夫人地底细也是略知一二。但是知道得并不详细。只知道对方是南方地名门大望族。家里三代都是朝廷中地大学士。不过现在从种种蛛丝马迹上来看。只怕还并不那么简单。

    丫鬟会武功。身子坚韧。洪易这也并不怎么意外。

    南方有采买局。专门是把一些贫苦人家地小女孩从小就买过来。然后训练得伶俐。精巧。琴棋书画样样精通。再卖到各个大户人家。或者青楼之中。

    这紫。红。黄。蓝四玉地来头。洪易也稍微知道。是赵夫人地二儿子洪康送过来地。

    洪康在南方当官。送几个十几个训练得好地丫鬟伺候赵夫人也是再正常不过地事情。

    这些事情都正常。不过那曾嬷嬷地事情。却就不正常了。

    “南方采买局,有很多是做不法生意的人口贩子,为了敛财,而丧尽天良,赵夫人的娘家是南方的大望族,不知道有关联没有………..”

    洪易心中往坏处猜测着,突然之间,他起了一个念头,向外面叫着。

    “紫玉,给我倒杯茶过来。另外,黄玉,我的纸用完了,你到松竹轩去买上三道回来,一两一道的那种香竹纸。另外,要药铺里面买些酒,和苏合香丸,以及干参,当归,金蝉子……这些药来。”

    洪易坐在宽大的书桌前面,眼睛闪烁,随口吩咐着,颇有颐指气使的感觉。

    “好呢。”两个十五六岁的丫鬟麻利的跑了进来,眼神盯着洪易,嘴里应答着,脸上微笑。

    两个丫鬟的微笑在洪易看来根本不是发自真心,但就是挑不出半点儿毛病来,显然是受过很严格的训练。

    “嗯,紫玉,这几天你伺候得好,这个是赏你的。”

    洪易看着这两丫鬟,心中动了动,对着那个明显大一点的丫鬟紫玉说了一句,随后从腰间的钱袋子里面掏出一枚赤色的钱币,放在桌子上,等着紫玉过来拿。

    这是当日元妃赠给他的赤金钱币,皇宫专用。

    洪易现在算是小有钱财在身了,十枚赤金币,换成银子就是二百两,而洪玄机在账房给他支了一百两,赵夫人又支了三百两,算来算去,除去这些天的用度,他身上也有五百多两银子。

    “赤金币……”

    看见桌子上的钱,两个丫鬟眼神之中闪过了一丝惊讶,但却并没有上前来拿,那个紫玉道:“夫人吩咐过,伺候易少爷是我们的本分?怎么敢还要赏赐?易少爷还是收起来吧。”

    说着,两个丫鬟道了声福,一个出去买东西,一个去倒茶。

    “这些小人就如苍蝇一般,真是让人讨厌。不过也看出她们的不简单。”

    洪易心中知道,刚才这一幕,肯定不出一个时辰,就会传到赵夫人的耳朵里面。

    不过他就是造成这样的效果。让赵夫人对自己造成一种背后有人支持的感觉,从而不敢对自己怎么样。

    只要拖过这一个月,参加科考出来,就龙游大海,天高任鸟飞了。

    “这些讨厌的苍蝇盯着,练功也不好练。”洪易这几天,却是没有练习武功,最多只是心中暗暗的揣摩,有时活动一下身体。

    他的武功已经到了武徒的地步,还有一层练皮膜的功夫,练好之后,筋肉皮大成,就可以练骨了。

    虎魔练骨拳已经熟记心中,一招一式都心中明白,如印版刀刻一样。

    哈欠,心中想到虎魔练骨拳,洪易撑了一个懒腰,无意之中,心中存想拳谱上的图像,身体一下就配合上了“虎魔伸腰”的姿势。

    哎呀!

    一阵刺痛从腰部传来,就好像是闪了腰,扭伤筋,裂了皮的感觉,十分难受。

    “这虎魔练骨拳,不把筋肉皮练到大成,是不能强行练习的。”洪易终于知道,为什么拳法要一步一步来了,练骨要牵扯到皮膜筋肉。皮肉没有练到坚韧的程度,强行练骨,对身体的损害极为严重。

    “看看呼吸吐纳法能不能运用?”

    洪易心中想着,脑袋里面闪现出了《灵龟吐息法》中图像第一式《灵龟曝日》,以及一些要点,于是弓起背,双手扣脑,两短三长吐息,意念存想心肺。

    呼呼呼呼!

    吐息之间,洪易只觉得气血翻涌,差点晕了过去。

    “身体还不强健,这呼吸吐纳,也不能乱练。”洪易心中骇然。

    呼吸吐纳进出吞吐,大量气息滚动,带动气血循环,身体外部不坚韧,气血循环不到,内外就不能贯通,不能协调,这样练习起来,也是有百害而无一利。

    “武要一步步来,不能急功近利,那就试试神魂。”洪易干脆默坐存想,忽然一下,神魂跳出体外。

    眼前白茫茫一片,周身好像是针一样攒刺!好像身处火海之中!根本看不见任何的东西。几乎要魂飞魄散。

    糟糕!

    洪易赶快回了壳。

    这才发现,日头正当空。

    观想了几遍弥陀大佛,领会千百世不动本心,真如一体的意境,洪易才修复了刚才受损的神魂。

    他知道,自己的武功,道法,都已经到了一个瓶颈。再要进步,就很困难了。

    就在这时,门外又走进来一个丫鬟,是蓝玉,同时跟进来的是一个身材高大,面容坚毅的武士。

    洪易认得,这个武士是跟着洛云的。

    “易少爷,镇南公主的护卫来请,说是公主在散花楼有一个堂会,请到了玉京第一才女苏沐,请你过去对诗谈玄呢。”
35#
 楼主| 发表于 2009-8-11 15:08:07 | 只看该作者
正文 第三十八章 散花楼苏沐 下
    “散花楼,镇南公主的邀请?玉京城第一才女苏沐的堂会,谈玄理,论诗文…….”

    洪易一听见了这个邀请,眉头皱皱,心中泛起一种奇妙的感觉,这种感觉是因为“玉京城第一才女”这个名头而引起的。

    “母亲十八年前也是玉京城第一才女。不过这又有什么用呢?还不是一贱籍?嫁人之后,连平民都不如。”

    一纸邀请,心中涌起了无限的惆怅,甚至,甚至心中还有一些莫名的愤怒。

    洪易也不知道这种愤怒从何而来,大概是为自己母亲的遭遇而感觉到的不公。

    “参加,还是不参加?去这种场所,要是让父亲知道那可了不得。但是我好歹欠洛云人情,就这么推脱她的堂会,似乎很不妥当。不管它,反正债多不压身,去一趟也好,见识见识玉京城第一才女是个什么模样气质。”

    武温侯家规严厉,家族中的子弟是严禁进去那些***场所的。

    虽然这根本禁止不了,但一旦让洪玄机知道,却也饶不了一顿好打。

    不过洪易现在反正不规矩了,也就横下心来。

    其实他自己也知道,去散花楼并不是为了***,见识才女美人,更重要是勾起了对母亲的缅怀。

    “回去回禀公主,我收拾一下,马上就来。”

    洪易接过邀请的雪纸柬收在袖子里面,起身整理了整理了衣服,外面套上一套刚刚缝制的绸缎锦衣,换上新的薄底鹿皮快靴,把边幅修得整整齐齐才出门。

    他有了钱,一身行头还是办得精致而不浮华,是一个标准的士大夫公子了。

    这是他给自己中了举人之后提前办的衣物,既然是参加公主的堂会,心中又有缅怀母亲的意思,也不能穿得太寒碜。

    看见洪易拿起请柬出门了,红玉和黄玉交换了一个眼色,其中一个匆忙向正府走去,显然是禀报赵夫人。

    “散花楼”在玉京城的东面,说楼也不是楼,占地几十亩,一色的雕栏玉砌,一重重的五层楼阁,门前衣着鲜亮的豪奴,门后是悠远深长的花厅。

    门口许许多多的鲜亮马车,绿尼大轿子,粉红金漆小轿子等等在豪奴们的引导下,都井井有条,见不出丝毫慌乱。

    这样的摆设和气势,足足可以让一般的平民,甚至一般小富的人家都望而却步。

    的确,“散花楼”每一次的最低消费,都要花费数百两银子,是典型的销金窟。谁叫“散花楼”是玉京第一大青楼呢?

    洪易看着一排深远精致的楼阁,还有楼阁顶上隐隐约约的粉红牙帐,以及若有若无的香气,还没有进去,就已经感觉到软玉温香,靡靡之音,使人的根子都烂掉。

    “散花楼虽然是青楼,但却全部都是清官人,只卖艺,不卖身,里面的个个女子都是琴棋书画精通,诗词歌赋惊才绝艳的尤物,玉京的王公贵族,文武大臣,士大夫们举行堂会,往往不惜一掷千金,邀请这些清官人到场,是高雅的***场所,却大不同于一般操皮肉生意的青楼了。”

    洪易知道这“散花楼”的经营,是最为高雅的***场所,不进行皮肉生意的买卖。

    不过这样的场所,却比那些皮肉买卖的青楼赚钱得多。

    玉京城里面,一些闲而无事的王公贵族,士大夫,文武大臣,隔三差五,都会叫上朋友,举行小小的堂会,或是饮酒作乐,或是畅谈诗文,或是鉴赏书画,等等等等。

    这个时候,就需要女人陪伴着,才显得风流,尤其是需要高雅的女人。当然,家里的丫鬟,小妾,正妻母老虎都是不合适的。

    最合适的当然就是这些清官人了。

    每一次堂会,要请动这些清官人,就算是最冷的,也要数百两银子,那些红的,上千两都不稀奇,更别说是玉京城第一才女。

    当然,武温侯府邸之中,从来不举行这样的堂会,洪玄机甚至在朝堂上,几次上章,建议朝廷禁止散花楼这样的***场所,以防止官场靡乱。

    但是这奏章遭到了强烈的反对,更加上散花楼这些青楼,每年给朝廷的税收太大,关系更是盘根错节,就算以武温侯这样权倾朝野的人物,也弄不下来。

    洪易到了散花楼的门前,立刻就有两位豪奴迎上来,上下把他打量了一番。

    一般来散花楼的人物,都是坐轿,马车,像洪易这样步行来的,几乎是没有。

    但是洪易穿着鲜亮,又有读书人的气质,豪奴倒也不好就请他走开,不过当洪易拿出了镇南公主洛云堂会请柬之后,脸色立刻就变了,堆起满脸的笑容。

    当洪易每人丢出了二个银钱的打赏之后,两个豪奴眼睛都笑得眯了起来,背弓得弯下,连忙把洪易请进了里面。

    “到哪里,还是要讲究一下哪里的规矩。”

    虽然洪易身上也就几百两银子,这一下子打赏都是四两,心里也有点疼,但他深明道理,到哪里,就有哪里的规矩,到散花楼的规矩,就一掷千金,该打赏就要打赏,小气不得,不然有很多小绊子就等着你。

    里面是许许多多的长廊,亭台楼阁,花园水池,还有许多厢房,装修比大户人家还要阔气得多。

    七转八转,一座豁达的花厅展现在眼前,就好像是富贵人家的正院一样,楼阁明亮,院落宽敞,聚集了不少年轻人。

    洪易一眼就看见了打扮得像个公子哥,手里拿折扇,腰间挂玉佩的洛云。

    此时,她正被一干王公子弟众星捧月的围在中间。

    “苏沐小姐怎么还不出来?我们都等了一个时辰了?”

    “今天是镇南公主的邀请,难道苏沐姑娘还拿大么?”

    此时,一干王公子弟都吵吵嚷嚷,旁边几个琳琅佩环的女子,还有几个豪奴都在陪话,“苏沐姑娘在会见一位重要的客人。一会儿就过来。”

    “什么重要的客人,比镇南公主还要重要?我们去看看。”这群人又嚷嚷了起来。

    “你们太闹了呢,不是大乾朝最讲究斯文么?”洛云把折扇一扬,摇摇头,这些人立刻就安静了下来,同时她看见了洪易,眼睛一亮,迎了上来。

    与此同时。

    散花楼东面,五层高楼一间僻静的房子里面。

    一位国色天香,似乎仙气飘逸的女子静静的坐着。

    她的对面,是一位锦衣华服中年人,正是洪玄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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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楼主| 发表于 2009-8-11 15:08:26 | 只看该作者
正文 第三十九章 灭你满门!
    精巧雅致,牙帐粉纱,温润如玉的房间里面,却是一团沉默得令人窒息的寂静。

    玉京散花楼第一才女苏沐,大乾王朝武温侯洪玄机。

    这一男一女,就这样面对面的坐着,并不说话,冷眼相对。

    房间里面也没有别人。

    这样的场景,实在不像是来***场所男女应有的景象。

    “朝廷的支柱,权倾朝野的理学名臣,内阁大学士,武温侯爷不是缕次上奏章,要取缔这散花楼么?怎么今天自己却来散花楼?”

    突然之间,苏沐开口,打破了整个房间里面的沉寂。她说话似水一般的流淌,虽然话语之中,是针对洪玄机的讥讽,但让人感觉不到一定点儿的喜怒哀乐和情感波动。

    “真像。”

    洪玄机闭上眼睛,就吐出两个字来。

    “侯爷,你说的是梦冰云么?可惜,她本来修炼太上忘情的大道,却自甘堕落,落入情网,不能自拔,神魂大伤,以至于被小人所乘。”苏沐道:“不过侯爷却不用担心,我太上道的弟子,一旦动情,便再也不是太上道的人,掌教师尊并不会因此而来寻找侯爷的麻烦。侯爷今天来找我,大可以放心这一条。”

    “就算神机兄亲自来找我,我又有什么畏惧他的地方?”洪玄机双手分开,放在椅子扶手上,无意之中,自有一股把握一切的架势。

    “我今天来找你,只是想看看,太上道又有什么出色的人物出世,今天见你苏沐,果然不同凡响,武技已经练到易髓如霜的大宗师境界,只可惜,离换血伐毛,炼血如汞的程度却还相差了几大步。至于道法神魂修炼,不知道成就鬼仙了没有?”

    “侯爷目光如电,小小神魂,难道还看不穿么?”苏沐平静的道。

    原来神魂修炼,深藏体内,无形无质,只要不出壳,任凭是什么人都看不出来修炼到了什么境界。却不像武学修炼,血气阳刚显露于外,能让眼力高明的人看得出端倪。

    “太上道的女子果然个个都是惊才绝艳之辈。”洪玄机突然笑了一下:“你这次出世,也是为了对付天下八大妖仙,还有无生,真空两道邪教。不过天下八大妖仙,个个都修炼百年,妖法神通惊人,无生,真空两道邪教更是神出鬼没,防不胜防。你单身一人,如果暴露了行踪,只怕会遭到危险,我这里有一面令牌,你拿在手中可以潜人调动我府邸五十陌刀卫,五十弩卫,五十铁骑卫。这些人都是跟随我征战多年的高手,尸山血海之中爬出来的人,意志坚定,哪怕鬼仙都不能迷惑,邪法对他们全无用处。”

    说话之间,洪玄机手指一动,一面赤金牌竖立到了桌子上。

    金牌正面雕刻着一尊活灵活现麒麟,背面是一个龙飞凤舞的“令”字。

    “好一个令字,杀气腾腾,有铁骑踏遍宇内之意。”苏沐说了一句,却并没有拿,“我太上道自上古之时,就传承道统,并不需要侯爷世俗力量来庇护。还是拿回吧。”

    说着,苏沐一按桌子,金牌朝洪玄机飞了过去。

    洪玄机袖子一挥,金牌便落了进去,哈哈一笑,站起身来。

    “侯爷请留步。”苏沐见洪玄机要走,又说了一句。

    “何事?”洪玄机问。

    “我这次出世,掌教师尊让我问侯爷一句话。”苏沐道。

    “什么话?”洪玄机转过身去,背对苏沐。

    “大乾当年自东起兵,灭掉大周,最后定鼎南方,战事尤其惨烈,大周遗民,反抗不断。战争足足打到大乾三十年才彻底停下来,南方数十年的兵火,百姓流离失所,白骨露于野,千里无鸡鸣,但是其中却有一些人大发丧尽天良的横财,如掠夺人口,买卖奴隶,甚至讲十多岁的小女孩都卖进大乾军营做娼妓。其中可有侯爷正房夫人娘家赵家有干系?”苏沐道。

    “嗯?”洪玄机冷哼道:“南方赵家南方大族,书香门第,当年随我大乾太祖从龙,辅助剿灭南方暴民。受朝廷册封,三代大学士,这是有史可查,太上道到底是方外野民,关心这些事情,莫非要代替朝廷?行那把持社稷神器之事?”

    “好一顶大帽子。”苏沐平静的道:“我并不和侯爷你争论,只是代替掌教师尊传话。掌教师尊的原话是这样,侯爷听好了。”

    “我正在听。”洪玄机道。

    “掌教师尊说:我已经在南方调查,如果让我查出当年的事情和你夫人赵家有关系,而你洪玄机又知道的话。定当灭你赵洪两家满门!鸡犬不留!”

    灭你满门,鸡犬不留!

    这两句话一说出来,杀气立刻腾空而起,根本不似苏沐这等国色天香的女子所说。

    砰!

    苏沐面前的桌子一下四分五裂,洪玄机冷冷道:“好一个太上道,这样狂妄的口气,天要使人灭亡,必使人疯狂,梦神机既然出此言,那太上道覆灭不远。”

    “我太上道,自远古以来,历经数十朝,两三千年时间,至今道统仍在。覆灭不覆灭,不是侯爷说了算。”苏沐道:“侯爷也别说什么皇权社稷神器之类的话语,我太上道,只尊亘古以来的大道,皇权社稷,都是过眼云烟。”

    “好。想不到梦神机如此狂妄,一次尸解比一次狂妄,祸不久远。”

    洪玄机脸色突然之间平静下来,长长嘘了口气,“苏沐,你好自为之。”说完,他便走了出去。

    他从高楼出来之时,眼睛一转之间,隔过了几层楼阁的夹缝,突然看见了远处一处院落里面,洪易正和镇南公主并肩站立,其余还有一堆王公贵族子弟。

    “嗯?”洪玄机目光闪烁,心中不知道在想些什么,只看了一下,他便收回目光,走下楼去,到了楼下,便有一张轿子,人坐进去,轿夫抬起,行走如飞,神不知鬼不觉的去了。

    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..

    “洪易,这位是兵部侍郎侯家的公子,这位是礼部尚书王家的公子,这位是长乐侯家的小侯爷,这位是………”

    就在洪玄机下楼的时候,镇南公主正在为洪易介绍今天堂会的一群公子哥们。
37#
 楼主| 发表于 2009-8-11 15:08:46 | 只看该作者
正文 第四十章 赌注 上
    “到底是我大乾王朝开国还短,虽然已经渐渐有了重文轻武之风,但却还朝气蓬勃,根子并没有腐烂。”

    洪易听着镇南公主的介绍,一一与这些这些官员王侯公卿子弟见礼。

    他察言观色,细细揣摩,心中暗暗思量着。

    这些公子哥却也不个个都是纨绔,在洪易看来,一大半虽然穿得很文雅,但暗地里身子骨硬朗结识,个个手上都带有骑射开弓的扳指,身上有着少许历练的沉静,便知道现在大乾皇朝还处在鼎盛时期。

    洪易熟读经史,却也知道,一个皇朝的兴衰,只要看这些士大夫王侯公卿子弟,就能看得出来。

    王侯公卿士大夫子弟,如果普遍吹风弄月,只知道吟诗做画,摆弄棋琴,不尚武风,身子骨弱不禁风,阴盛阳衰,缺少血气,那便是朝廷极盛转衰的现象。

    而现在这些公子哥却并不是那样,洪易便知道,整个大乾朝还是有朝气的。

    这是历朝历代看兴衰百试不爽的证据。

    因为王侯公卿士大夫的后代,以后必然是朝廷官员,是朝廷以后的风气。

    洪易觉得来这一趟散花楼很值得,不说别的,见到这些公子哥聚集的气象,品朝廷兴衰气象,就是一件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的事情。

    “这位是武温侯府的洪易公子,精通玄理,是我好友。”镇南公主洛云帮洪易一一介绍了,又介绍起洪易的身份来。

    诸多公子一开始听到武温侯府,脸上个个都显露出了凝重的神采。很显然,武温侯这个响当当的名头震得住很多人。

    的确,在大乾朝,武温侯的名头比一些王爷都要高。朝廷两大支柱,神威王杨拓,武温侯洪玄机。

    不过当这些公子哥的眼睛正式放到洪易身上,打量了几番的时候,就看出来了,他并不是嫡系,而是地位低下的庶出。

    于是众人的神态稍微的变化了,洪易明显的感觉出了其中有不屑为伍的意思。

    “听说苏沐姑娘极好谈玄,易兄你玄理精深,等下可要大出风头,刁难刁难一下这位玉京第一才女。那才有趣味儿呢。”

    洛云介绍过洪易之后,眼神转了转,用手中的折扇点点头,撅起嘴巴,对洪易道。

    “这位公主不是妒忌了吧,人家虽然是玉京第一才女,但身份地位却不能和你相比。”洪易听见洛云的话,心中笑笑,听出了略带酸味。

    不过洛云心中嫉妒不嫉妒洪易只是猜测,但是周围的人却嫉妒了。

    嫉妒的对象正是洪易。

    一个身穿淡银色丝绸的年轻人站了出来,对洪易道:“往日里堂会就只有我们几个参加,今天却多了一位武温侯爷家的公子,真是热闹了。不过现在苏沐小姐还没有来,我看大家也等得无聊,不如来点小小的游戏,用来打发时间如何?不知易公子有兴趣参加没有?”

    “当然有兴趣。”洪易点点头,随后不等这些人说话,自顾自的出了主意:“长乐小侯爷说的是,的确要小小游戏打发下时间,不过今天堂会,又在散花楼这么风雅的地方,不如大家来一场诗会,由一人起头,一人一句对下去,接得不好,或是接不下来,就要受罚如何?”

    “诗会?”

    穿淡银色丝绸的年轻人一愣,却没有想到,洪易不但不怯场,还力争主动,提出了小游戏的内容。

    这个年轻人刚才镇南公主也介绍了,正是长乐侯的嫡长子,显然是这群公子哥中的领头,都喊他长乐小侯爷。

    看见洪易一副镇定自若,满腹文才的模样,长乐小侯爷皱了皱眉。

    他刚才只是想看不贯镇南公主对洪易的态度,站出来借游戏的主意狠狠的落一下洪易的面子。

    “诗会不好。”长乐小侯爷盯着洪易的眼睛,摇摇头:“我大乾以武开国,现在虽然国运鼎盛昌隆,文风渐渐的上来了,但我们王公子弟,却还是不要烂掉根子,诗词虽然雅致,但和国运没有关系,谈诗做词,只是软骨文人摆弄的。稍有气概的读书人,都文武双全,咱们不开诗会,玩射义如何?”

    “玩射义?”洪易眼睛上瞟了一下。

    “武温侯当年战功赫赫,武力威震四方,。”长乐小侯爷看着洪易,“谁不知道,二十多年前,当今皇上还是皇子的时候,上战场征战,被云蒙帝国“铁浮屠”骑兵困于青杀口青杀山上,武温侯单枪匹马,杀进敌军,救出皇上,一骑两人,转战山中,九进九出,后来马匹战死,侯爷刀枪箭伤数百处,仍旧背负皇上杀出重围。这等英勇忠义,洪公子不知道传承了几分?莫非洪公子只剩下了诗词***?”

    “洪公子手上还带着扳指,不是学那些软骨头文人买弓放在书房之中,就当自己真的精通弓马,文武双全了吧。”

    礼部尚书王公子哄笑一下,周围的公子哥都哄笑起来。

    “小侯爷所言极是。”洪易眼睛缩了缩,“咱们就来玩玩射义。”

    “玩射义游戏,咱们还得要点小赌注才好。”长乐小侯爷拍拍手,立刻就有身边的人拿来弓箭,在院子百步远的地上立了一个皮革红漆心的箭靶。

    随后,一个豪奴牵了一匹身长一丈二,全身暗红,皮毛火云一般的大马过来,这大马神俊非凡,一看就是日奔千里的神马。

    “火罗马?”洪易一看,便知道这匹马是火罗国的马,奔跑起来鬃毛飘扬如火云,千金易得,一马难求。

    “这就是我的赌注。不知道洪兄是什么赌注?”长乐小侯爷看了看洪易,脸上显现出冷笑。

    “侍卫,把我的佩剑拿来。”就在这时,镇南公主洛云拍拍手,一个侍卫立刻送上了一柄鲨皮鞘的宝剑。

    洛云刷的一拔,剑出鞘,映着日光,光彩夺目,剑身上流动着菊花一般的云纹,锋口看一眼都几乎要流出血来。

    “这柄剑名‘斩鲨’,比长乐小侯爷的火罗马儿只贵不低呢,我看今天洪易出来得匆忙,没带赌注,我就暂时借给他好了。要不然,他没有赌注,就玩不成游戏了,我也看不成热闹。多可惜。”

    洛云把剑回了鞘,递给洪易,啪!打开折扇,摇得飞快。
38#
 楼主| 发表于 2009-8-11 15:09:01 | 只看该作者
正文 第四十一章 赌注 下
    “啊哦……..”

    现场发出了一阵惊叹的声音。

    饶是这群王侯公卿的公子哥个个家里都是万贯家产,什么事物都见过,但是两个人的打赌的赌注还是小惊了一把。

    这匹神骏的火罗马不说,比起普通的战马不知道好了多少倍,是千金难求的千里马,有这么一匹,一天之间到五百里的远处跑个来回都不是什么难事。

    尤其是火罗马擅长奔跑,更擅长负重,火罗国的“火云”重甲骑兵比之云蒙的“铁浮屠”重骑兵更要凶猛善战,全靠这火罗马的冲击能力,要不是火罗马在西域也是珍稀品种,火罗国的铁骑也很可能像云蒙一样侵略大乾。

    不过这还罢了,火罗马在王公贵族之中虽然说是身份的象征,但也算不得特别珍稀,只要出大价钱就能弄到。

    但是洛云借给洪易的赌注,这柄“斩鲨”剑,通体菊纹云钢锻造,吹毛断发,乃是有钱都买不到的神兵利器。

    更何况,这是神风国锻造的剑,和大乾的剑完全不同。

    大乾的剑柔,薄,只适合于单打独斗的击刺,不能适合于战场。这也是大乾朝兵器法禁刀不禁剑的原因。

    但是神风国的剑身却是厚重,带有微微的弧度,比一般的剑要长,锋刺前更有血槽,似刀非刀,完全适合于战场砍杀!

    有这一柄“斩鲨”剑,要至于战场立功以后封爵位的这些王公子弟是非常有例的。

    想想,和人刀剑对劈的时候,才一接触,你的剑就把敌人的刀劈断了,这场战斗还有得打么?

    一柄神兵利器在手,可以增大练武的人十倍杀伤力。一个武士拿了这柄“斩鲨”剑,就能够和武师级别的高手对杀对砍。

    “不是玩玩么?这赌注也太大了。”

    “苏沐姑娘要来了,小侯爷想出出风头,别说,我都想出出风头了。”

    这群公子哥议论着,眼睛看着“斩鲨”都十分的热烈。

    长乐小侯爷的眼神也动了动,“公主的这柄佩剑被赢走了恐怕不好吧。”

    “没事。”洛云摇摇扇子,“这虽然是我心爱的佩剑,但只要玩得高兴,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。何况小侯爷,你未必就赢得走呢。”

    “是么?既然公主这么说,那么游戏开始了,我也不客气。”长乐小侯爷看着洪易,细细打量着,“百步距离,五息之内,五箭连射,如果多出一息,则算输,脱靶也算输,最后比准头。洪兄可有意见?”

    “没有。”

    洪易点点头,看着那匹火罗马,心中也微微的意动。

    不过他也看出来了这个长乐小侯爷身上怀有武功,五箭连射,要在五个呼吸之内办到,还要箭箭中靶,这已经是高难度的力量和技巧结合,差不多都快比得上军队“讲武堂”的武士考核了。

    这样的力量,准头,速度化为拳法,也是非常厉害的搏击。

    “这个长乐小侯爷的武功只怕在我之上,不过我身练牛魔大力拳,基础扎实,全身的肉筋都已经练到位,而大乾的武功,最好的筋肉功夫,也不过是道门的小周天练力法,却是还要差一筹。就算他到了武士的层次,根基也有稍微的差别。”

    洪易心中揣摩着,准备拿出牛魔大力拳中的开弓手法,好好的和这位长乐小侯爷玩上一场。

    “拿弓来。”

    看见洪易答应,长乐小侯爷大喝一声,显示出威武的阳刚之气,一手提弓,一手把皮革箭囊背在后背,弯腰坐马,力沉下盘,贯通双臂,一把扯开八十斤重的牛筋弓,搭上箭。

    嘣!嘣!嘣!嘣!嘣!

    弓弦连续响动,长乐小侯爷射出一只箭后,又以飞快的手法从箭囊中取到另外一只,搭上,再开弓,射击,一连五次,果然在五个呼吸之内完成。

    前面四箭,箭箭都中到了靶的红心,只有最后一箭,因为速度过快,稍微的偏离了靶心,但依旧是深深扎进靶子中。

    “好!”

    这五箭连发,的确是算得上擅射的能手。

    显然长乐小侯爷对自己的水平也颇为满意,把弓递给洪易,然后擦擦手。

    此时,洪易也没有多说话,早就暗运神魂,精神贯注在双目之上,眼睛看着靶心,同时脑袋之中观想牛魔大力拳中开弓的姿势图像,活灵活现,在接过弓的时候,姿势图像瞬间和身体合二为一。

    他这是借用了道术之中的神魂观想法,和武技结合,刹那之间,魂与魄合,灵与肉合。

    众人都睁大了眼睛,只见洪易一手持弓,一手变魔术的捞住箭囊抽箭,一推上弦,一拉满月,一撒放,便有一种残留不绝的余韵。

    唰唰唰唰唰,五箭连射,箭箭中靶红心,最先的一支,竟然把皮革的靶子都贯穿了。

    “啊……”众人一片惊讶,谁也没有料到,洪易看似貌不惊人,居然有这样的箭术。

    “长乐小侯爷,承让了。”洪易射完之后,把弓递过去,解下箭囊,同时面带微笑。

    “你赢了。”长乐小侯爷死死的盯住箭靶,似乎是不敢相信事实,过了好半天,才肉痛的说出了三个字。

    “侥幸而已。”洪易笑道。

    “看来洪公子果然继承了武温侯的武风,不知道咱们有没有兴趣再比上一场拳脚,赌注就是我手中的这枚温玉扳指。而洪公子就把马继续赌上就是了。”长乐小侯爷并不甘心,又道。

    “今天是堂会,箭技射义本也是风雅的事情,但拳脚就太离谱了。”洪易一口拒绝了,因为他的双手隐隐有些筋痛,腰也有点痛。

    刚刚射箭,虽然用上了魂与魄合,灵与肉合的道武结合的功夫,但是他筋骨皮到底没有练到最坚韧的地步,还差一些火候,在连续开弓之间,已经稍微的扭伤了一点,如果动起手来,肯定会吃大亏。

    更何况,眼前这位长乐小侯爷一看就是经常习武,实战丰富的人。洪易平生的实战也就是和洪桂那次打了一下,还是出其不意,比起经验来,恐怕远远不如长乐小侯爷。

    对于自己的情况,洪易也心中清楚,当然要推脱。

    “射义是射义,但是拳脚太离谱了,传出去我的堂会斗殴,太不好了,要不,你们约个时间,再赌一场吧,看,苏沐小姐来了。”镇南公主洛云不悦的道。

    “好,那就下个月,科考过后,咱们比试一场拳脚吧,洪兄,这个月,把马喂好,不要瘦了,到时候我要赢回来的。”长乐小侯爷也回过气来,同时,他嘴里的称呼也改了,把洪公子改为洪兄,显然是承认了洪易的实力,有资格融入他们的***。

    说完话之后,他的眼睛赶紧看向了远处款款而来的一位国色天香女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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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楼主| 发表于 2009-8-11 15:09:13 | 只看该作者
正文 第四十二章 红颜骷髅
    当苏沐走过来的时候,在场所有的人都摒住了呼吸,惊艳得说不出话来。

    的确,就连洪易看见走过来的苏沐,都有一种被貌美的容颜,完美的气质震惊得窒息的感觉。,美丽使人忘记了呼吸。

    “以前只读史书里面说,美人一笑倾城,再一笑倾国,有的皇上爱美人不爱江山,都以为是荒诞不及的说法,社稷神器,岂是一区区女子比拟得了的?但是现在看来,似乎有那么一点事儿。如果是这样的女子和社稷神器两选其一……..社稷神器……绝色美人……社稷神器……绝色美人………..”

    “嗯?我怎么会有这样的念头?”

    洪易突然惊醒。

    他在最初刹那的震惊之后,念头之中弥陀本相一闪而过,神魂清明下来。

    洪易到底练过无上神魂修炼经卷《弥陀经》,经历过玉女观,都能紧守不动,神魂坚强,不受外界声,色,香,味,等迷乱。

    “嗯?”

    苏沐缓缓走来,香风袭人,这种香气不是脂粉味道,而是好像百花一样的清香,令人闻了之后先是心神清爽,随后飘飘欲仙。

    这位国色天香的女子,莲步轻移,身上穿的淡绿纱裙,外罩白色披肩,几个侍女跟随在后面,好像画中的仙女款款降落红尘。

    这里虽然是青楼,清官人也并不是什么高贵的身份,本来越漂亮的清官人越是调戏的对象,但是眼前的苏沐出现,却令在场的王孙公子都提不起一点亵渎的心思来。

    一干王孙公子,包括刚才的长乐小侯爷在内,看着苏沐过来,都已经是呆立当场,起码有三个呼吸的时间,是完全被容光气质所摄。

    看见这一群王孙公子短暂的失神,苏沐眼神深处有满意的光,但是她的突然一下落到了洪易的身上,却发现在这一瞬,这个少年恢复得很快。

    “这位公子,刚才好箭术?真是让苏沐大开眼界。”

    苏沐淡然一笑,走了过来,对洪易说话了。

    苏沐一开口,字字清越,如珠落玉盘,听得人的心里麻麻的,痒痒的,全身毛孔大开,说不出的舒畅。

    听见这个声音冲自己来,落到耳朵里,洪易身体起了一种异样的反应,抬起眼睛,看着苏沐款款向自己走来,竟然有一种闪避开的感觉。

    “无我相,无人相,无众生相,无寿者相,红粉骷髅,白骨皮肉。”

    洪易觉得似乎有点不妥,脑袋之中立刻闪出了弥陀经义,同时念头之中观想:眼前的这位绝色容光女子,京城第一才女,遍体生蛆虫,蚊蝇密布,皮肉腐烂,渐渐显露出白骨。

    这一观想红粉化骷髅,皮肉腐烂,眼前的苏沐在眼中的景象立刻平淡起来,虽然还是绝色天香,但却没有了那种容光慑人心神的魅力了。

    “苏姑娘过奖了,这只是雕虫小技而已。”

    洪易镇定之后,谦虚的声音响了起来,把一干公孙公子也都惊醒了。

    “惭愧。这洪易显然是读书读到了心里面去,却不受绝色女子到底影响,见美色心不乱。相比之下,我却就差了一筹。”

    长乐小侯爷听见洪易的声音,心思彻底恢复的清明,心中暗暗叫了声惭愧。

    刚才虽然他的呆立,就只有几个呼吸的时间,倒也算不上什么沉醉不能自拔,只算做是惊艳,但这几个呼吸愣神儿,如果放到战场上,已经死了上上下下许多来回了。

    长乐小侯爷毕竟是要继承侯爵的嫡长子,受过的修养却是比一般王孙公子要好得多,心中已经开始自省。

    “射义是六艺之一,倒也不算是雕虫小技,公子切不要妄自菲薄。”

    苏沐微笑,欠身道了个万福,“苏沐来迟,让各位公子久等了。”

    “不久等,不久等,等等沐仙子也无所谓。”

    就在这时,一个公子哥连忙道,旁边的公子哥都附和着:“是啊,是啊,不久等。能看见沐仙子的容光,就是三天三夜也等得。况且是区区一两个时辰。”

    这群公子哥都争先恐后说着谄媚的语言。

    “这群王孙公子也是有修养的人,怎么看见了女人骨头就软了?不过也难怪他们,连我如果没有练弥陀经的观想法,恐怕也定力不住,实在是太漂亮有气质了。”洪易心中想道。

    呼呼,呼呼。

    倒是洛云看着这群王孙公子对苏沐的谄媚,气得直喘粗气,手中折扇猛摇,啪!一下收拢,捏得骨骨的响。

    本来她是被众星捧月一般,但是现在却被冷落,月成了苏沐,在她的心里,自然非常恼怒,却又不好发作,只好暗自生着闷气。

    “公主,刚才多谢你借‘斩鲨剑’做赌注,现在相还,我又欠了公主你一个人情呢。”

    突然之间。

    洪易不卑不亢,拿起了那口“斩鲨剑”,双手捧给洛云,声音憋住,胸肺扩张,读书圣贤书一般,很是洪亮。

    这一下,把那些争先谄媚苏沐,想和美人说话的王孙公子吓了一跳,又回过神儿来,看着场中镇南公主洛云的不快,顿时个个都十分的尴尬。

    这些王孙公子哪个也不是省油的灯,知道自己的行为惹了公主不快。

    看着这些公子哥美人当前,却又忍不住心里痒痒,要搭讪说话,却又怕镇南公主不愉快的尴尬模样,洪易心中也有点好笑。

    刚才他是看洛云不愉快,于是借还剑安慰。毕竟这位镇南公主帮了自己很多,还一点人情,是一点人情。

    “还你是清明。”

    洛云看见捧剑对自己躬身的洪易,眼睛一片清明,显得内心刚正,看不到一点邪念和旖旎想入非非,洛云就觉得一阵心情舒畅。

    “这么多人中间,就洪易一个清明人呢。”

    洛云咬咬牙,“洪易,这口斩鲨就赠送给你了。”

    “这是公主的心爱佩剑,借我赌注,已经是大人情了,怎么敢收。”洪易大惊,他看着洛云咬牙齿的神情,也知道斩鲨是她心爱的佩剑。

    “我说送给你就送给你,再推三阻四,我可就生气了。”洛云打开扇子,又猛摇。

    洪易摇摇头,只好把佩剑收下。

    “久闻苏沐姑娘是京城第一才女,最爱谈玄,听说有次堂会,论玄理,把正一道的长老都驳得哑口无言,这位洪易公子,也最爱谈玄了,不如你们两人说说,让我一饱耳福?”

    看见洪易收下“斩鲨”之后,洛云对着苏沐道。

    “这位是洪易公子么?刚才我们已经谈过玄理了,不用再谈了。”

    苏沐笑着,眼神带诧异深意的看了洪易一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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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楼主| 发表于 2009-8-11 15:09:28 | 只看该作者
正文 第四十三章 神魂训马
    “刚刚谈过玄理?是了?这个苏沐的气质容光已经养成,只要是男人初一见面,没有不被她所震慑的,而我却在瞬间就清醒了过来,她便看出了我的心思镇定。”

    洪易听见苏沐的话,先是一愣神,随后也明白了她的话。

    刚刚神魂观想,抵御住了苏沐的容光,这已经是一种无声胜有声的谈玄了。

    “苏沐这种女人,的确是国色天香,浑身有仙气道气,乍见到不动心的,不是高僧高道,就是学问修养精深的大德大贤,我能镇定下,也难怪她对我高看一眼,就是不知道这个修炼过道术没有?”

    洪易心想,“既然这个苏沐好谈玄理,那么也肯定修行过道术,不然身为玉京城第一才女,整日处在虎豹狼窝之中,没有一点点自保的能力,那也不可能。不过我母亲当年也是这样的身份,但却怎么没有一点自保的能力,要是有能力,也不会就吐血伤身,郁郁而终…….”

    想起母亲,洪易心中刺痛一下。

    “洪公子,你说是不是呢?”

    苏沐看见洪易不说话,又追问了一句。

    “苏沐姑娘的确是容光震慑人,幸亏小生我多读了几本圣贤书,恪守见美色心不乱的道理,才能正正经经的和姑娘说话,要不然,只怕变得成话儿都说不出来的呆子了。”洪易微笑回答。

    “哪里,洪公子说笑了。”

    苏沐巧笑倩兮,浅绿色纱裙在风中微微的飘动,好像要乘风飞去的仙女,令人产生一种快步上前抓住的冲动。

    这种神态,又把这群王孙公子撩拨得心里痒痒,不能自拔。

    “哼!”洛云鼻子里面轻轻冷哼了一下,抬头看看时辰:“哎呀,这个堂会可能要散了,时间等得太久,我得要到宫里去请安,诸位请自便吧。”

    说着,洛云自顾自的摇着扇子,道了声别,被护卫拥着走了出去。

    “小生也告辞了,下月小生就要科考,还要回去读圣贤书,还望苏姑娘见谅。”洪易一手提“斩鲨”,走到院落旁边,牵起“火罗马”的缰绳,也出声告辞道别。

    “别忘了,不要亏待我的‘追电’,下次我还要赢回来的。”长乐小侯爷连忙道,显然这匹马也是他的心爱之物。

    “哈哈,这匹马叫‘追电’么?果然是好名字,小侯爷,你让心,我会好好照顾它的。”洪易一手牵缰绳,一手摸着这匹神俊无比的大马,心中异常欢喜。

    鲜衣怒马,长剑横垮,纵横驰骋,这等景象,在洪易心里早幻想很久了,现在终于有了机会。

    洪易恨不得现在就骑马,一路奔腾出去,看看是什么感觉。

    “不过我从来没有骑过马,不熟悉马的习性,骑上去颠簸下来,闹出大笑话来不好了。”洪易笑过之后,并不上马,而是一路牵了出去。

    长乐小侯爷看着自己的“追电”被这么牵走,眼睛望着,好像是自己的老婆小妾被人拐走一样。

    不过他转过眼神,看见苏沐,眼神又热烈起来。

    “洪家居然有这样出色的子弟,虽然武功只练得皮毛,但心神却这样的镇定,我太上道天女观想法已经练到了显形的境界,不用施展迷惑心神的法术,随意举手投足,灵肉合一,就有天女神女的气质,他居然在愣神之间就清醒过来?莫非真的读书到了存圣人于心中的境界?其神魂大刚,浩然之气弥漫充塞的地步?不过天下读书人比道门多百倍,总归有出色的,倒也不稀奇。”苏沐却看着洪易的背影,脑中闪烁着念头,随后归于平静。

    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.

    “真是一匹好马!好刀!”

    洪易牵马出去之后,并没有回侯府,而是一直牵出了城门,到达城外的官道行人稀少之处,心中细细估量着骑术的要点。

    骑术第一步就是要摸清马性,与马沟通,越好的马,性子越烈,换了主人很可能就驾驭不了。

    果然,洪易摸着这匹“追电”,以眼对眼的时候,就感觉到了马眼之中,居然有一丝戏谑,还有桀骜不驯。

    洪易知道,自己只要一骑上去,这匹马肯定会猛烈颠簸,把自己摔下去。

    这是一种近乎于通灵的感觉,寻常人休想看得出来。

    但是洪易神魂修炼已经能够日游,而且又有和狐狸朝夕相处的经验,知道动物和人一样,都有感情,有智慧。尤其是这种经常和人接触,受过人训练的上等战马,虽然不会像狐狸那样通灵,学人类用火,烧饭,种植,读书,但也非常能理解人的意思,尤其是和主人,更是心思相通。

    所以他看得出这匹“追电”的心思来。

    “火罗马匹马四蹄健壮,筋肉饱满,浑身没有一点多余的肥肉,单说力量,体力,就几乎相当于顶级武师,甚至先天武师。”洪易回忆起来武经之中骑射篇关于火罗马的记载。

    武功练到先天境界,五脏六腑强壮之后,最明显的特征就是力气悠长,行走如飞,疾如奔马,有日行千里夜行八百的脚力。

    这匹火罗马体重两千多斤,猛烈颠簸起来,就相当于一位顶尖的武师,甚至先天武师,以洪易现在的力量上去,铁定是驯服不了,被摔得半死都有可能。

    当然,这只是单纯的力量,体力上的比较,若论起厉害来,顶尖武师先天武师却是比马要厉害百倍。当一两百斤重的人,有了一两千斤重马的力量和体力的时候,那是非常恐怖的。

    “对了,我不如用神魂之术和它沟通一下。”

    洪易突然心中一动,想起了自己在西山幽谷之中,也是语言不通,于是神魂脱壳和小狐狸们说话的情形。

    虽然这匹马肯定不会神魂出壳,但是洪易现在却能以观想法,神魂入梦,和马沟通。

    “好机会,有云把太阳遮住了呢。”

    洪易抬头看了看天上的太阳,发现已经被一片大云朵遮住,心中暗叫天时来得好。要是太阳出来,他可不敢神魂出壳。

    眼睛一闭,静守内观,神魂一下从顶门跳了出来。

    “追电马儿,你疲劳了,睡觉吧,浑身放轻松,好像在棉花一样的云中。”洪易神魂出壳,做出种种观想,念头直入这匹火罗马的脑袋之中。

    这是“入眠法”是最为低级的观想法迷惑神魂的法,道经中都有记载。

    洪易现在一施展出来,这匹马果然双眼先是疑惑,随后,有点迷糊,最后双膝轻轻跪下,整个爬在地面上,睡着了。

    洪易立刻神魂入梦观察,深入追电马的念头中。

    顿时,他看见了震撼的一幕。

    那是无边无际的战场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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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楼主| 发表于 2009-8-11 15:09:41 | 只看该作者
正文 第四十四章 神威王
    无论是人还是动物,在睡觉的时候,神魂念头都是最弱,最容易被侵袭的时候。妖魔在害人的时候,也是选择夜晚深睡的人。

    而且在睡梦之中,神魂之中的一些最为深刻的记忆片段会涌现出来,让妖魔鬼怪窥见。

    现在洪易神魂出壳,观想入梦,先把马儿迷惑使其入睡,准备入梦交流,随后就看见了这匹马记忆之中最为深刻的念头片段。

    那是沙漠之中,无边无际的战场,杀气震天,到处都是血光,还有刀光,骑兵铁甲冲撞,战鼓擂动,旌旗飘扬。

    “交战的双方是大乾兵与火罗国的‘火云’骑。”

    洪易一下就认出来了,“追电”马记忆之中的战场是大乾和火罗交战的场景。因为里面有一方的士兵衣甲,旌旗,都是大乾的文字和装束。

    战场上,“追电”马此时是全身披挂,都是厚厚鱼鳞一般的钢甲,头部,颈部,躯干,后臀,全部覆盖上,整只马成了一匹真正的“铁马”。

    洪易甚至感觉到这一身马铠沉甸甸的重量,如果穿在自己身上,肯定会被压趴下。

    骑在“追电”马上的也是一个全身铠甲的火罗大汉,手上拿的是两柄火罗弯刀,迎着日光,上面天梯的云纹一层一层。

    “追电马”和这个火罗大汉飞舞弯刀,一人一骑,仿佛是一个移动的钢铁堡垒,快速向大乾军队撞击过去。

    身后还跟着几百骑同样装备重骑,冲杀之间,势不可挡,好像山洪海潮,大山崩塌,一涌而来。

    这是钢铁洪流。

    洪易看见了无边无际地战场上。大乾士兵几千人。上万人。密密麻麻聚集地阵势在这几百人地钢铁洪流冲击下。瞬间就土崩瓦解。当前挡着地士兵。一碰到马匹冲撞。立刻被撞飞。就算闪躲得快地。也被马上地火罗大汉一刀削掉头颅。

    飞蝗一般地弓箭射了过来。但是全部都被身上地铁甲挡住。不起作用。

    地面上人头乱滚。马蹄践踏之下。又把人头踏得粉碎。红地白地模糊一片。铺盖在沙漠上。染了一层酱。

    “这就是真实地战场么?太惨烈了!”洪易看见这一幕。心中强烈地震惊。“这就是火罗国地火云骑?太凶猛了。要不是只有几百骑。天下根本没有挡得住冲撞地。大乾朝地战马。在火罗马面前。简直不堪一击。”

    战场上。

    大乾朝的战马,足足比火罗马矮了半个头,无论是力量,体型,还是气势,冲撞力,简直都不是在个档次上,就好像是普通马和大狗的区别。

    正因为这样,数百人的火云骑,结成一片,冲杀万人大军阵,居然势不可挡。

    就在这时,一声长啸从密密麻麻的大乾军传出来,四面的大乾士兵宛如潮水一般左右散开,显露出了一排身穿钢甲,全副武装,尤其是黑铁一般的头盔上护鼻器特别大的大乾士兵。

    这些大乾士兵,手上都拿着一只长柄钢斧,车轮一般大的斧面,手臂粗的手柄,都显示出了大斧的沉重。

    这些士兵,不足一百人。

    但是站在那里,却好像是巍峨的大山,硬接着钢铁洪流的冲击。

    领头的一人,虽然穿着全身铁甲,但洪易感觉他身体并不壮实,铁甲之内,似乎是一个文弱书生。

    但是他手上的车轮精钢大斧,却比旁边的士兵足足大了一圈,比人还高。

    突然,他猛然跳跃起来,如豹子一般奔起,瞬间就并过五十步的距离,手上的大斧迎上了重装过来的“火云骑”。

    足足有三千斤,猛烈冲撞,钢铁堡垒一般的火云骑被这一斧硬生生的劈翻,铁甲四面溅射,人已经成了两半。

    这样惊心动魄的场面,洪易心惊肉跳,神魂几乎不能自持。

    他永远也没有想到,人能发挥出这样强大的力量!

    随着这个头领动手,他身后的大斧兵也一个个猛烈跳跃起来,和铁甲重骑对撞,猛烈钢铁冲撞,暴出一团团强烈的火光,似乎钢铁都燃烧了起来!

    轰隆!

    追电马上的大汉正碰到了“斧兵”的那个头领,一刀削过去,但却落了个空。那个头领又猛烈跳起,一斧横扫,正中大汉身体,全身披挂,足足三百斤的大汉稻草人一样飞了出去。

    随后,这个头领一跃起来,坐上了“追电”。

    “追电”猛烈挣扎,颠簸,但是这个“斧兵”头领冷哼一声,向下一压,轰隆!追电立刻受不了,四蹄跪在沙漠中。

    洪易在这瞬间,感觉到了“追电”念头之中无穷无尽的耻辱。

    “大乾万岁,王爷千岁!…………….”

    四面响起雷一般的轰鸣。

    洪易才知道,这首领肯定是大乾王朝的神威王杨拓。和自己父亲洪玄机齐名的武圣。

    心中一动,洪易突然观想,施展出了神魂之术!

    “夜叉王!”

    念头一动,那尊高三丈,全身鳞片,青面獠牙,手持钢叉的夜叉猛烈跳出,一叉便将“追电”念头之中的“神威王”叉翻,随后猛烈咆哮,天空黑云滚滚,尽数把大乾的千军万马都淹没。

    四周一片漆黑。

    突然之间,金光一闪,天空大开,洪易的身体高高坐在中央,而夜叉王却拜服地面。

    “夜叉王,回来。”洪易发出了声音,夜叉王咆哮一声,向天上飞去。

    梦中,“追电马”眼神震惊,看着天上巨大的洪易。

    刹那,洪易躯壳归位,一切梦境都全部消失。

    “追电马”摇晃着脑袋,眼神迷惑,醒来之后,似乎对自己的梦境非常奇怪。

    就在它睁开眼睛的时候,看见了洪易,一对马眼之中流露出了无法掩饰的震惊!

    “夜叉王,回来。”洪易对着“追电”微笑,嘴里说出了刚刚在它梦中同样的话。

    很显然,“追电马”受过很好的训练,能听得懂人的话,看得出人的意思,一听洪易的声音,同时看着表情,马躯一震,长长的马脸上,流露出人一样的惊讶的表情。

    洪易依旧微笑着,摸着“追电”身上火云一般的毛皮,感觉到这匹烈马完全平静了下来,突然一下,抓住马鞍,翻身上马。

    “追电马”很安静,居然没有一丝一毫的躁动和颠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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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楼主| 发表于 2009-8-11 15:09:52 | 只看该作者
正文 第四十五章 纵马挥剑
    “夫人在马上,心不可离马。”

    “马上身法,最以得腰劲为主。得腰劲,又以裆裹帖鞍为主。裆裹帖鞍,腰直而有力,其余总以不虚浮为妙,两膝夹紧鞍头,两胫紧靠马肋,足踏蹬,宜浅不宜深,手挽缰,要活不要呆。臀不压马脊,踵不勾马腹。”

    洪易以神魂出窍迷惑之术,沟通了这匹神骏的“追电”火罗马,翻身上马鞍,手握缰绳,这匹烈马果然没有再颠簸,而是平静的让他跨上了。

    心中暗暗默念着六艺经书中的“御”,也就是骑术篇。诸多要点都一一烂熟于胸。

    同时,洪易用了最基本的一套“骑马拳”来御马。

    这一套“骑马拳”是基本功,武经之中第一篇就是它,也是一篇唯一没有被篡改的武技。是练身法灵活,根基稳固的一套基本功。

    大乾王朝是农耕为主的帝国,却不是游牧帝国,马匹相对稀少,为了训练士兵的骑射功夫,就创出了这套“骑马拳”的基本功,空身练习,骑虚马,根基稳固之后,骑马自然跟练习过很久的一样。

    洪易熟读武经,经史,自然知道马的重要性。在练习牛魔大力拳的同时,也暗暗琢磨过“骑马拳”为骑射做准备。

    “驾!”

    骑上马后,各项姿势都紧守要点,洪易一抖缰绳,同时运足中气,舌绽春雷,大喝一声。

    “追电马”感觉到了洪易的抖缰绳,也听见了声音,转过马头,深深的看了背上的洪易一眼,四蹄一纵,猛烈的在官道上奔腾起来。

    呼呼。呼呼!

    剧烈地劲风吹得头发笔直朝后。口鼻都无法呼吸。眼睛也难以睁开。

    偶尔睁开眼睛。余光之中就看到官道两旁地树木良田剧烈向后退。全身轻飘飘似乎是放风筝要被吹起来一般。

    血都开始***。

    偶尔官道上也可以看见骑马地人奔驰着。但是追电四蹄一踏。眨眼之间就超了过去。几个呼吸远远抛在脑后。再过十几息。对方就只剩下一个小点。

    对比起来。别地马洪易感觉好像是蜗牛在爬。

    洪易终于知道了,为什么这马被称为“追电”,为什么火罗马是天下名马之一,这种奔腾的速度,洪易平生只感觉过一次,那就是三四个月前在秋月寺破庙,元妃带起自己穿行。

    但那次是在山林,山坡之间,感觉远远没有现在在官道上奔驰的快意。

    远远望去,看似要走很长时间的地方,但却旋风一般几下就纵腾到,这样的感觉给洪易强烈的刺激。

    开始洪易还受不了“追电”的速度,只能紧紧的伏在马背上,不过渐渐的,他调匀了呼吸,熟悉马性,逐渐运起“骑马拳”来,就能在马上直起腰身,控制缰绳,使得“追电”左右调转。

    洪易把缰绳轻轻左抖,“追电”就向左奔,向右抖,它就向右奔,控制自如,非常的听话。

    风驰电掣,怒马如龙!

    渐渐的。

    洪易运起“骑马拳”的时候,有一种感觉,就好像是身下的“追电”力量和自己力量好像有一种结合的趋势。

    自己在马上起伏,运力,好像可以借到下身马的势一般。

    “原来如此!”

    洪易突然明白了骑术的要点,那就是“人借马力”,大将冲杀战场,在纵马之间,完全可以把马的势借到,使得人马之力合一,从而杀伤力大增,只要不遇到弓箭手,普通的武士精通骑术之后,都可以做到百人敌。

    锵!

    明白了这一点,并且渐渐熟悉身下马的力量,洪易忍不住长啸一声,“斩鲨”剑出鞘,精光闪耀,菊花云纹流动。

    马奔腾,剑出鞘!

    洪易瞄准了路面一颗人腿粗的树木,双腿夹紧马腹,双手握剑,全身力量都集中到了手上,稳定刀身,而挥出的剑势全部是下身马奔腾起来的冲击力。

    扑哧!

    剑光闪过。

    树好像豆腐一般,中间段成两截,倒塌下来。

    切口光滑,平静,如水磨青石。

    “喻……”洪易一抖缰绳,示意“追电马”停下来,刹那之间,四蹄一收,追电稳如泰山,铁钉子一般的站着,这巨大的惯性冲击,洪易几乎都飞了出去,幸亏一下猛坐,夹紧马腹,才保持住姿势。

    “这马好厉害!”

    一停下来,追电神态悠闲,气也不喘,仿佛这么长时间,猛烈的奔腾似乎是小菜一碟。悠长的体力,表达无疑。

    不过洪易在入梦之中,看到过它全身铁甲冲击的情景,倒也知道,这马一身刚骨铜皮,极其强大。

    “我什么时候力量这么大了。”

    看着路边被自己一扫而断,人腿粗的大树,洪易看了看自己手中的“斩鲨”剑,运起力量,又是一剑扫过去。

    扑哧!

    这次剑深深的砍进了树中,并没有削断。

    “斩鲨”虽然是神兵利器,但这树太粗了,砍进去之后,阻力极大,洪易力量不够,一下削不断。

    “刚才借了马力,原来是这回事。”

    洪易这一试,便更加明白了借马力是怎么回事。

    “追电”马的力量,就相当于一位先天武师,它冲击起来的势头,也就相当于先天高手的力量,洪易骑在它的身上,借冲击力挥出的剑,虽然相当不了先天高手挥出的剑,但也算得上是顶尖武师了。

    这样的剑势力量,自然可以一刀切树如切豆腐。

    “骑术好了之后,人借马力,实在是太凶猛了。就算我现在不过是武徒的力量,但是对面一个练骨大成的武师,对杀之间,我也可能把他斩于马下。不过那次在街上,荣蟠那家伙骑马,却被我闪过,一拳击马倒地,人骑在马上,固然威力大增,但灵活性稍差。”

    洪易想起自己在宗学前面击马的事情。

    “不过荣蟠那骑术,虽然算不错了,但远远没有到达和马通灵的地步。真正战场上的马,自己都有扬蹄厮杀的本领呢。”

    洪易却是知道,骑术也有很多层次,最高的是人马通灵,指挥马好像指挥自己的手臂一样灵活,古往今来,甚至有很多名将的战马,在战场的时候,还能自己躲避刀枪,同时扬蹄伤人,似乎一个修炼腿法高深的武术高手。

    “狐狸能修炼出神魂出壳,这追电马似乎很通人性,我若是神魂和他沟通,教它神魂出壳之法,说不定它也会和狐狸一样的修炼,甚至可以教它锻炼之法,人能练成武圣,同样是**,马未必也不能练得更厉害。”

    想起山谷之中的纯狐一族,洪易心中突然泛起了一个想法。

    “有此马,以后我考中举人,进士,再入军,打起仗来,立功封爵那还是手到擒来的事情?”

    一时间,洪易信心大增,甚至有投笔从戎的心思。

    又骑马溜达了一圈,天色渐渐晚下来,玉京城门也要关了,洪易才纵马回城,回到侯府。到了自己住的桂花厢房,刚刚把马栓好,心中思量着,哪里去找马夫照料。

    突然之间,紫玉匆匆走进来。

    “易少爷,刚才吴大管家来过,说是侯爷回来了,要见你。”

    “什么?”

    听见这个话,洪易的心一下提到了嗓子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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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楼主| 发表于 2009-8-11 15:10:05 | 只看该作者
正文 第四十六章 爆炎神符剑
    听到自己父亲洪玄机回府了,还要叫自己,洪易心中一惊,涌起一股立刻策马狂奔,逃出侯府的冲动。

    但是天地虽然大,思来想去,却没有他走的地方。

    “算了,是福不是祸,是祸躲不过,也算是乐极生悲。去一趟就去一趟吧,拼着受一顿家法,总归我现在身体强健,应该不会被打死。不过也说不好……整个侯府家丁,包括执行家法的奴才,都是赵夫人的人,要暗中下死手,我恐怕性命危在旦夕。”

    一瞬间,洪易虽然坐着不动,但是脑袋中转了许许多多的念头。

    “如果真的下死手,那么我也就拼了命,总不归死在小人手里。”洪易心中暗暗下了决心,猛然站起身来,向侯府正府走去。

    到了正府的大门口,果然,洪易就看到了吴大管家等在那里,一动不动,还是一如既往的表情,似乎脸从来没有感情的变化。

    “易少爷,侯爷要你到书房去见他。”

    一看见洪易走过来,吴大管家就开口说话了。

    “到书房见我?不是在大厅么?”洪易听见这个,心中一愣,有点摸不到头脑。洪玄机在家里训话,也是有规矩的,都是在正府大厅之中,以表达家法的庄重,家规的严厉。

    而在书房,一般都是接待客人,商谈机密要事才会这样。

    这也是侯门公卿的规矩,书房都是机要重地,闲人免入。

    “父亲居然叫我到书房去。这似乎不合常理。到底要干什么?”虽然心中疑惑重重。但是洪易也只有移动脚步。走在吴大管家地后面。一步步挪移向“琅嬛书屋”。

    “易少爷。到了。进去吧。”

    到了书房地门口。吴大管家停住脚步对洪易道。

    洪易点点头。镇定了下心神。把衣服整理好。上下皱褶都拉平。确定没有什么失仪地地方之后。才在门外道:“父亲大人。孩儿洪易拜见。”

    “进来。”

    书屋之中传来一个冷冷地声音。

    洪易心神一颤,举步推开门走了进去,就见洪玄机依旧是金冠锦衣,背对着自己,并没有转过身来。

    洪易最擅长察言观色,揣摩人的心思,但此时看着洪玄机的背影,居然心中实在是猜测不到自己这位高深莫测的父亲到底在想些什么。

    “是谁给了你的胆子,进我的书房?还有,我告诉你不要练武,你为什么还要偷偷的练?是谁教你的?嗯?”

    洪玄机等洪易走进书房,站好之后,突然一连串的问话,雷霆暴雨般降落下来,使人毛发皆栗。

    书房之中,顿时沉闷得喘不过气来。

    洪易也被这劈头盖脑的问话惊得浑身一震,不过他终究是神魂修炼到了日游境界的人,也经历过诸多观想法,神智坚定,一震之后,心思立刻镇定下来,躬身从容的回答。

    “因为镇南公主来府邸做客,指定孩儿带路,所以孩儿斗胆的引路,让公主来父亲书房一游,镇南公主来侯府客客气气招待她也算是体面,我想父亲知道了,也不会怪罪我的。至于孩儿并没有练习武功,而是偶尔读到了射,御两艺,心有所感,于是买弓学射。不想做那些骨头软弱,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。”

    洪易从容对答,再没有了第一次见洪玄机的那种大气不敢出,战战兢兢的神态。

    “你敢狡辩?”洪玄机说话声音很平静,但是却有一种刺骨深深的寒意,“侯府之中,有侯府的规矩,家法如国法。你犯了四条:一是不该带人进我的书房,就算是镇南公主叫你,你也要竭力推迟,让你大娘派人带她进去。二是,不该私自练武。三是,你不该当着我的面还振振有词的狡辩。”

    “这三条,在我府中,犯了任何一条,都得要被打死。不过这三顿家法,我还是权且记下,明天元妃娘娘就要到府邸来省亲,她从镇南公主,咏春郡主那里偶尔听到了你,想见一见你,我今天若是把你打死了,就违了娘娘的旨意。还是一句话,等到科考之后,再和你算总账。科考你中了,你的身份一步登天,也就成了举人老爷,我也不好随便的惩罚你。若是不中,后果你应该知道。”

    “还不滚出去!”

    洪玄机慢条斯理的说着,到最后,厉喝一声。

    “是。”洪易听到这里,知道自己又过了一关,心中顿时放了下来。拜了一拜,走出了书房。

    “到底我是他的儿子,虽然是庶出,但父亲心里肯定是明察秋毫,知道我这些年受了不少的委屈,是在暗中维护我,刚才虽然训斥得厉害,但却还是没有动真格的家法。”

    洪易出去之后,心中想着,洪玄机今天虽然训斥严厉,但却是雷声大,雨点小。

    “不对!”洪易仔细回忆着书房之中父亲的语气,突然之间,好像揣摩出了什么东西:“父亲说话平静,但带有刺骨的寒意,这是杀气隐而不发,克制住了。莫非他真的想打死我?”

    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..

    夜深人情,月黑无风。

    洪易坐在床上,默运神魂,老是想着傍晚在书房的一幕,虽然洪玄机没有执行家法,依旧放过了他,但是他总有一种直接,洪玄机的话中隐藏杀意,如果不是明天元妃来省亲,并且提到自己,洪易怀疑,父亲会命家法当场打杀自己。

    “可能是错觉?就算父亲是理学大家,苛刻不近人情,但我到底是他的儿子,杀子他也要背上不慈的名声。但愿我的感觉是错觉,希望我的感觉错了,最好是错了。”

    洪易摇摇头,镇定住纷乱的神魂,再次出窍游荡。

    月黑无风,最好夜游。

    “去看看那匹马,对了,等一个时辰之后,我还要起床给它去喂食,还要鸡蛋,黄豆拌的料。实在是太奢侈了。”

    洪易想起了那匹追电马。

    神魂飘了出去,越飘越高,洪易存心想看看自己现在到底能飘离地多少高度。

    果然,魂儿足足飘到了十多丈高,才觉得压力很重,再也飘不上了,洪易这才停下来,不过十多丈高度,已经能勉强俯瞰整个侯府了。

    洪易俯瞰下去,侯府正府,依旧还是一团烈日红光,那是自己父亲旺盛的血气阳刚,任何妖邪鬼怪都不能靠近。

    因为有旺盛的血气红光,洪易看不清楚正府里面的任何人。

    但是侯府四周,包括远处的街道,洪易却是看得清清楚楚,非常清晰。

    对于阴魂来说,越是天黑,越看得清楚,如果有月光,那就好像是起了大雾一样,看东西都朦朦胧胧。

    阴魂怕光,和肉身正好相反。

    “嗯?那是什么?”

    就在洪易俯瞰的时候,突然看到,侯府外面的街道角落,有几个诡异的黑影一闪。

    这几个诡异的黑影穿着打扮,正是和当日刺杀洪玄机的无生道,真空道道士一样。

    洪易连忙把神魂降落下来,小心翼翼的靠近了过去。就听见几句微小得蚂蚁爬一般的话。

    “上次刺杀洪玄机,功亏一篑,还死了两个香堂堂主,这次掌教震怒,我们务必要成功。”

    “洪玄机武功高强,府中高手如云,我们可要小心行事。”

    “不要紧,这次掌教赐下了‘爆炎神符剑’,这剑上面是方仙道秘练的紫雷火药写成,被掌教用极大的神通,穿透金石的笔力,写在剑上,使火药渗透剑身,等下你们出面,刺杀洪玄机,吸引他的注意力,我暗中神魂出窍,附在剑上,驱剑斩杀洪玄机,他肯定要以手接剑,我突然猛烈发动,这剑立刻就会爆炸,爆炎神符剑威力极大,一旦发动,整座房屋都炸得掉。洪玄机不会幸存下来。”

    “但是,你神魂附在剑上,火药爆炸之时,你的神魂也飞灰湮灭。”

    “我们来的时候,可是发了以身殉教的毒誓,谁都不要贪生怕死,死后,我们定然可以回到真空家乡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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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楼主| 发表于 2009-8-12 18:39:12 | 只看该作者
正文 第四十七章 丁甲神将
    “方仙道的紫雷火药?这东西厉害得很啊,不是炼制方法早就失传了么?怎么还有?爆炎神符剑又是什么东西?”洪易听见对话,便知道这些人又是来刺杀自己父亲洪玄机的无生道,真空道邪教头目之流。

    同时,他也听懂了这几个道士要用什么来对付洪玄机,是方仙道的紫雷火药。

    方仙道的长处就是炼丹,同时还把硝石,硫磺,木炭等东西在丹炉中熔炼,炼制成威力极大的各种火药。

    方仙道炼制的火药,并不是一般烟花鞭炮的火药,威力极大,可以用来开山采石,大乾王朝开铜矿,银矿,金矿等矿山,都有用到。

    其中威力最大的火药,就是“紫雷火药”,粉末呈紫色,颜色艳丽。

    这种紫雷火药,只要拳头大一团,就可以炸毁一幢房子。

    不过这种火药也非常少,而且炼制的时候也非常危险,许多方仙道道士炼制的时候,火候一下控制不住,丹炉爆炸,大殿都炸得飞灰湮灭。

    这也是很多道士炼丹的时候,自己不在场,找几个童子看火的原因。免得丹炉爆炸,把自己炸死。

    在火药剧烈爆炸之中,强光烈火,风气震荡,不说人的躯壳,就是阴神也要被炸得魂飞魄散。万无幸存之理。

    而且洪易读到道经的时候,里面明确的说,紫雷火药炼制秘方已经失传了。而且这种东西,有干天和,朝廷也禁止方仙道的道士炼制,方仙道的道士们也没有人冒着死亡的危险,炼制这样危险的东西。

    “掌教赐下了‘爆炎神符剑’,这剑上面的符文是方仙道秘练的紫雷火药写成,被掌教用极大的神通,穿透金石的笔力,写在剑上……”

    洪易咀嚼着几个道士所说地话。心中渐渐地明白。那个‘爆炎神符剑’是什么类型地东西。

    道家之中有神雷符法。**妖鬼。其中神雷符法。并不是风云之中地雷电。而是火药炸裂。

    道家有神通地道士。以火药为墨。书写在纸上。书写时全身贯注。神贯笔尖。驱动药粉。全部渗透符纸。则雷符成。

    雷符成后。用时以念头发动。则符如爆竹。能发出爆响火光。对阴神造成巨大伤害。

    “雷符威力又三。以金玉为最。木又次之。纸又次之。”

    洪易想起了道经之中。对雷符地简单描述。

    这几个道士口中的“爆炎神符剑”想必就是雷符的一种,不过既然是剑,那就是金石材质,威力尤其巨大,不可小视,非人力所能抗衡。

    就在洪易转念头的时候,几个道士已经分头行动了,其中四个道士飞快翻起,高高的侯府围墙,手一搭都上去,落地一点儿声音都没有,比上树的猫还要敏捷三分。

    四个道士迅速的接近了侯府正府,在外围停了下来,不再接近,险之又险的避开洪玄机的灵感察觉,潜伏下来。

    “这四个人,都是高手!”

    洪易立刻就看了出来。

    在场一共有五个道士,四个道士接近正府的时候,另外一个道士却闭上眼睛,默默坐在角落里面,静心运转神魂。

    大约过了一炷香的时间,突然之间,正府之中突然火把亮起,铁甲震动,长刀出鞘,弩机拉开。

    “好一个武温侯,真是厉害,居然灵觉这样强大,硬是发现了他们,不能再等了。”

    闭目静坐的道士突然睁开双眼,自言自语一句,全身一下崩紧,又猛闭上了双眼。

    嗡!

    一阵龙呤似的声音似乎从虚空中传来,洪易就看见了,这个道士身边的一口短剑突然出窍,紫光闪烁。

    这口剑比匕首还短,根本不能用来杀敌,但是剑身之上,全部都是密密麻麻的紫色文字。

    这些紫色文字就好像是雕刻一般的,凸起在剑身上,却又认识不出来是什么字,好像一朵朵的火焰。

    洪易看得清楚,在这柄剑一飞起来的时候,这个道士头顶上冒出一个人影,剑正是抓在这个人影手里。

    这个人影抓剑,凌空飘飞起来,做了个剑势,要猛烈冲向正府,好像是天外飞仙。

    道士的身体还坐在地上,这个握剑的人影,正是他的神魂,所以才能在天上飞。神魂已经到了驱物的境界!

    “好快!和追电马一样的快!”

    洪易看见这个道士的神魂拿起了剑,一飞而去,速度虽然比不上强弓,疾弩射出的箭,但已经和奔马一样,洪易思量着,自己的神魂远远不可能有那么快。

    对方的神魂很强。

    “嗯?”

    就在这个道士神魂持剑朝正府飞去的时候,突然在半空停了下来,眼睛猛望,就看见了洪易。

    四目相对!

    “糟糕!我怎么忘记了,对方神魂出壳,也能够看到我。”

    洪易看见这个道士的眼光,心中一震。

    “哼!”

    道士冷哼一声,把手一挥。

    忽然之间,洪易只感觉到眼前一亮,一片金光,金光之中,浮现出了一尊全身金甲,手拿黄金大斧,天神力士一般的神将,威风凛凛,朝自己扑来,一斧斩到自己的头上。

    一斧劈中。

    洪易就感觉到,自己全身几乎被劈碎了,魂飞魄散。

    “六丁六甲?夜叉王!”

    洪易在瞬间,也观想出了一尊夜叉王,朝道士扑去。

    在这瞬间,他已经知道这尊金甲金斧神将,是道门“丁甲观想法”中的神将,和夜叉王一样,神魂对持的时候,可以观想出来,伤害敌人的神魂。

    这两下观想,都非常之快,在洪易被丁甲神将劈中的时候,那个道士也挨了夜叉王一叉。

    不过道士虽然挨了一叉,但却并没有像洪易那样,魂都被劈散的趋势,只是身体微微一摇晃,又一挥手,一尊丁甲神又显现,把夜叉王拦腰斩断。

    这道士的神魂实在是太坚强,虽然被夜叉王刺中,但却伤害不重。

    洪易“看见”了自己的身体被劈散,知道这一散开,就真的魂飞魄散了,幸亏他也有经验,突然之中,念头观想,进入了坐入虚空,过去弥陀的境界。

    刹那之间,本来如烟一样闪开的身体,又立刻聚拢,神魂坚强。

    “夜叉王!”

    洪易这一观想过去弥陀,神魂聚拢,念头一转,又是一尊夜叉王出现,飞快向道士扑去,一叉叉中对方的心窝。

    “神魂恢复得这么快?怎么可能!不可能!”

    道士被一叉叉中,神魂立刻降落到地面,捂住胸口的同时,挥手之间,又观想出了丁甲神将,把夜叉王劈碎。

    “去。”

    道士召唤出来的神将把夜叉王劈碎之后,用手一指,神将跳跃到了洪易面前,又是一斧,把洪易劈散。

    但是,洪易一散,立刻就凝聚了起来,随后观想的夜叉王又凭空出现,一飞而来,叉向道士。

    道士震惊了!

    这就好像是两人比武,你砍我一刀,我砍你一刀,但是其中一方被砍中之后,伤口立刻就会痊愈。

    道士的神魂比洪易坚强,但是,也经不起这样的消耗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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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楼主| 发表于 2009-8-12 18:39:43 | 只看该作者
正文 第四十八章 丰盛的收获
    洪易终于更加深刻的明白了《过去弥陀经》为什么是无上神魂之术了。

    这本经卷修炼到最高境界,神魂悬挂虚空之上,自己就是过去之佛,哪怕是千百世的种种劫难都不能动其真如本性。

    佛教所说的真如本性就是道家中的神魂念头。

    也就是说,修成了弥陀经,就是尸解转生千百次,都不能对神魂造成一点儿损伤,直到成就阳神。

    洪易虽然没有修炼到神魂坚强到能经历千百世劫难岿然不动,真如本性不变的境界,但是稍微的损伤,却是能一刹那就通过观想恢复。

    这个道士的六丁六甲之神虽然厉害,豪不逊色于夜叉王,足可以打散一般妖鬼的神魂。

    就算不能打散,也足可以造成不可恢复的伤害,但是对洪易来说,却是非常细微的伤害。

    “这个道士的境界也许并不高,肯定没有修炼成鬼仙,否则的话,神魂压迫之威,直接可以把我打得魂飞魄散,根本不会有念头观想的机会。”

    砰!

    夜叉王的钢叉和丁甲金神的大斧碰撞在一起。

    一尊魔神,一尊神将在虚空中争斗着。

    洪易和那个道士都全神贯注。镇压控制住召唤出来地心魔神将在虚空拼杀。

    这是无形念头交锋。并不是物质实体。但拼杀起来。也尤其凶险。哪一方失败。直接神魂受损。

    此时。道士观想出来地丁甲神将在洪易地眼睛之中。金光黯淡。远远没有当初地威势。

    洪易知道。这是因为道士神魂刚才受损了。因此观想出来地丁甲神将威力也削弱。无论是夜叉王还好。还是丁甲神将。都是本身念头所化。神魂强。它们也强。神魂弱。它们也弱。

    道士最初召唤出来地神将。金光强烈。一斧之间。就能把夜叉王劈成两段。飞灰湮灭。但是现在。却纠缠斗在一起。

    在几个回合地念头交锋之中。洪易感觉到这个道士地神魂虽然强大。却没有强大到离谱地程度。最多就比自己高一个境界。只是驱物。并没有到达显形地地步。

    神魂如果修炼到了显形的地步,就可以依靠铅汞金丹之气,直接显化出形体,肉眼能见,甚至可以伤害真实的肉身。

    这是洪易偶尔和白子岳谈论时候说起的。

    道家以铅汞练成金丹,并不是肉身服用,而是给阴神显化形体。

    如果今天这个道士练到了显形的程度,以雷火符融化铅汞金丹成气,神魂聚铅汞五金之气,显化出金身,那立刻就是压倒性的优势,任凭是洪易能观想恢复,也没有用。

    因为一下就把洪易打得魂飞魄散,念头都来不急转动。

    “小子,你找死!”

    眼看远处正府之中传来了金铁交鸣的声音,这个道士心中显得非常急躁,突然之间,他厉喝一声,猛一挥手,那丁甲神将顿时消失得无影无踪,

    夜叉王失去了对手,猛的一扑,又扑到了道士面前。

    但是,就在夜叉王举叉叉下的时候,突然之间,一轮通红的烈日从道士的头上升腾而起,顿时满目火光,烈焰炙人,夜叉王一下被烧得飞灰湮灭。

    “日神观想法?”

    洪易大惊。

    这道士头顶上烈日一出,满目红光,洪易的眼前模糊一片,什么也看不见,周身刺痛似火烧,就好像是真的大白天在烈日之下出窍,要被强烈的日光照射之下彻底的融化,消失。

    这是道门的一种神通,存想烈日于念头之中,神魂斗法之中使出来,能把别人的一切魔头练得飞灰湮灭。

    但是这种观想法,要神魂完全超越了日游的境界才能施展出来,尤其是施展出来的时候,伤害自身神魂。

    现在这个道士被洪易缠得没有办法,孤注一掷之下,施展出了来,要生生的消磨掉洪易的神魂。

    周身火焰环绕,**辣的烧烤,周身都不能动弹。

    面对对方施展出了日神观想法,洪易神魂被烧得虚弱无比,立刻就观象弥陀佛,紧守心神,保持心神的一点清凉,但是却始终消灭不了周围的火焰,更别说是反击了。

    “这小子怎么还不死?”

    道士心中也惊讶,他明显的看到了,自己施展出“日神观想法”之后,铺天盖地的烈火完全包围了洪易,但是对方却静坐火中,一动不动,虽然被困住,不能动弹,但自己一时半会也炼不死他。

    “拼着神魂受损,也要炼死他。”

    道士咬牙切齿,施展出日神观想法,他自己的神魂也受到击打的煎熬,浑身刺痛。不过为了炼气洪易,然后全力对付洪玄机,他陡然之间,集中了所有的念头。

    轰隆!包围洪易的火势更加猛烈,火势之中,流光溢彩,最后一转,竟然呈现了纯白色的透明。

    当然,这一切人的肉眼都不可能看到,神魂斗法,都在念头之中,种种幻象,一念之间。

    道士的日神观想法火焰,也并不真正的烈日之光,而是念头“心火”,但功效和烈日之光也一样,都是使人念头散乱,神魂泯灭。

    “这样下去,恐怕不行,迟早要神魂干枯,被心火炼死。得想办法反击。”

    洪易知道,自己神魂之力刚刚日游,远逊于这个道士,才会被火焰困住,动弹不得。如果神魂强大,直接就冲出去了。

    但是现在,只能依靠弥陀观想法,保持本性不动,不断修复神魂。

    对方要烧死自己,洪易也把心一横,只得死中求活。

    “罗刹王!”

    守住本心,洪易观想出了比夜叉王更为厉害的罗刹王!

    心中才稍微的观想,口鼻之中就闻到了浓郁的血腥气,随后,周围一片血光涌现,出现了一尊满头红发的罗刹恶魔,脚踏一大片血海。

    这罗刹恶魔看到洪易,猛的就要扑过来,但是这一扑的时候,身子一紧,周围的火焰烧得他吱吱做响。

    罗刹恶魔本来就是洪易的念头所化,这一出现,道士的火焰也自然的烧到了它。

    被烧到之间,这罗刹恶魔顿时咆哮,周身血光大盛,一片血也似的波涛猛然自虚空中涌现,顿时把周围的火焰全部打灭。

    同时,罗刹恶魔再咆哮一声,猛烈的向道士扑去。

    “啊!”这道士一声惨叫,火焰全消,洪易只看见,那尊罗刹恶魔手中的血红锯齿刀轮一闪,就把道士劈成两半。

    道士的魂魄扭曲挣扎着,但是罗刹恶魔连番劈击之下,最终渐渐的消散。

    这尊罗刹恶魔一下把道士打得魂飞魄散的时候,仰天咯咯笑着,突然转身,两只血红诡异的眼睛,看向了洪易。

    “不好!”

    洪易知道,罗刹恶魔是强大心魔,自己控制不住,现在杀掉了道士,要来找自己的麻烦了。

    果然,罗刹恶魔一扑上来,手中巨大的刀轮砍向了洪易。

    洪易急忙扭转神魂,飞快的回房,只有赶快归窍,神魂有了寄托,才能和自己的心魔最终一斗,否则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。

    院子就在不远处,洪易一下飘飞进房,便看见了自己床上的躯壳,魂立刻钻进去,归位。

    同时,那尊罗刹王也同时的跟了进来,深深的进入洪易脑海之中。

    神魂一归窍,洪易就感觉到自己舒服了很多,也强大了很多,陡然一跃,上了虚空,化身为弥陀大佛,任凭罗刹王猛烈攻击,撕咬而岿然不动。

    也不知道斗了多久,千百个回合,洪易终于镇定了自己的神魂,念头一转,金光大盛,把罗刹王压制在了念头的深处,消失不见。

    “这嗜杀的凶念太强大了。”

    洪易眼睛下睁开来,只觉得浑身无比疲劳。

    罗刹王是代表自己内心深处嗜杀的恶念,如果自己被恶念战胜,就会变成一个完全嗜血好杀没有人性的魔头。

    “对了,那个道士在魂飞魄散之时,那口什么爆炎神符剑掉了,我得去看看。”

    洪易勉强挣扎了起来,刚刚想走出去,却想起自己并不是神魂,而是肉身,外面还有四个丫鬟盯着。

    “紫玉,你们起床,给我去喂马。”

    洪易喊了几声,外面的四个丫鬟,都没有做声,好像是熟睡。

    洪易暗暗一笑,大步走了出去,身后没有人跟来。

    快步溜到刚刚的那个院子夹道里面,洪易果然看见了,地上一柄小小匕首,紫色符文密密麻麻。

    洪易麻利的收了起来。

    走到围墙旁边,用这个匕首,抠出一砖头,洪易一翻,就出了围墙,悄悄走到街道角落,就看见了那个道士的尸体。

    这个道士神魂出壳死了,尸体就完全白痴,只有呼吸,心跳,完全没有神智,动也不动,植物一般。

    这在民间,又叫做走了魂儿。

    洪易在这个道士身上一摸,发现他身上并没有带什么,就一个钱袋子,里面几枚小金饼子。

    “咦?这是什么?”

    洪易接着,又发现了一个小木盒,木盒打开来,里面是一根指头长的长针,好像针灸金针一样,但是,这针并不是金子或者银子,而是通身都是血纹,放到手上沉甸甸,比一般的精钢要重一倍。

    “这针是血纹钢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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